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《深泽县奥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气改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深泽县奥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气改电项目
建设单位:深泽县奥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upfiles/file/20190816091739.pdf
公示时间:2019年08月02日-2019年09月02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 |